浙江遂昌惠康药业经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审核和公示等程序,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发〔2012〕29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1〕127号)有关规定,认定浙江遂昌惠康药业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为2014年丽水市高新技术企业。现予公布,有效期3年。
公告涵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发〔2012〕29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1〕127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审核和公示等程序,认定浙江遂昌惠康药业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为2014年丽水市高新技术企业。现予公布,有效期3年。